我院关于白血病的新药临床试验
2020年08月10日 9726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一、多纳非尼
剂量递增口服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联合柔红霉素和阿糖胞苷在复发性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中的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Ⅰ期临床试验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内科王迎
入选标准
1)符合FAB和WHO诊断标准的原发性AML(非APL)和/或MDS等血液疾病及放化疗导致的继发性AML(非APL)患者;
2)符合急性髓系白血病(复发难治性)中国诊疗指南(2011年版)诊断标准的复发性AML患者;
3)治疗后获得形态学完全缓解后6个月后复发;
4)年龄18~55周岁(包括18和55岁);
5)身体质量指数(BMI)≥18且≤27;
排除标准
1)既往进行过骨髓移植的患者;
2)有中枢神经系统表现的AML患者;
二、宁格替尼
评估对甲苯磺酸宁格替尼胶囊在FLT3基因突变阳性复发/难治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性和初步疗效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年龄≤65周岁
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确诊的急性髓系白血(非早幼粒细胞病),经白血病细胞基因检测为FLT3基因突变阳性者,且不适合常规/强化学治疗的复发/难治患者
排除标准
1)开始给药前2个月内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者筛选期内在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因移植物抗宿主病而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2)开始给药前6周内,接受过针对FLT3或Axl靶向治疗药物者;
三、奎扎替尼(III期)
QUIZARTINIB与诱导和巩固化疗联合,在18~75岁初诊FLT3-ITD(+)急性髓系白血病受试者中作为维持治疗给药的一项双盲、安慰剂对照、3期研究
入选标准:
1)筛选时,年龄≥18岁或达到法定成人年龄(以较大者为准)且≤75岁;
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08分类(筛选期),患有形态学新诊断的原发性AML或者继发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生性肿瘤的AML;
3)骨髓中存在FLT3-ITD激活突变(FLT3-ITD/总FLT3的等位基因比例≥3%);
排除标准:
1)诊断患有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法国-美国-英国(FAB)分型M3型或WHO分类的APL伴t(15;17)(q22;q12)染色体易位,或BCR-ABL阳性白血病(即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原始细胞危象);接受了APL诊断检查和全反式维甲酸(ATRA)治疗,但未发现APL的受试者符合入选资格(必须在开始诱导化疗前停止ATRA治疗)。
2)以下为允许的AML既往治疗:
a.白细胞去除术;
b.使用羟基脲治疗高白细胞血症;等。
四、ASP2215
在携带FLT3突变的复发性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AML)患者中比较ASP2215和补救化疗的III期、开放性、多中心、随机研究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
2.治疗机构对受试者进行病理学审查,其诊断结果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分类[Swerdlow etal,2008]中的原发性AML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继发性AML。
3.受试者接受一线AML治疗(进行或未进行HSCT)后出现难治或复发
4.由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受试者骨髓或全血FLT3突变阳性。如果当地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受试者有以下任何FLT3突变类型,则可以入组:FLT3内部串联重复(ITD)、FLT3酪氨酸激酶域(TKD)/D835或FLT3-TKD/I836。
排除标准
1.受试者被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2.受试者患有BCR-ABL阳性白血病(慢性髓性白血病急变)。
3.受试者既往接受其它肿瘤(除MDS)化疗后出现继发性AML。
4.受试者在二线或之后的治疗中出现血液学复发,或接受过针对难治性疾病的挽救治疗。
5.受试者具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
五、AG221
一项在携带异柠檬酸脱氢酶2突变的晚期急性髓系白血病老年受试者中比较AG-221(CC-90007)和常规治疗方案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多中心、开放标签、随机研究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在签署ICF时年龄≥60岁
2.根据WHO分类标准(附录B)受试者患有原发性(即新发)或继发性(MDS或骨髓增殖性肿瘤[MPN]进展,或治疗相关性AML
3.经二线或三线/强化AML疗法(例如“7+3”方案)治疗后难治或治疗后复发4.受试者骨髓穿刺液和外周血样本经中心实验室检测为IDH2基因突变,并且经过骨髓穿刺液和/或外周血确认阳性。
排除标准
1.根据形态学、免疫分型、分子检测或染色体核型怀疑或者证实受试者患有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2.受试者患有继发于慢性髓系白血病
3.受试者曾接受了针对IDH2突变的靶向药物治疗
4.受试者患有或者疑似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白血病。
六、CD3CD19双功能抗体
一项旨在评价BiTEa抗体Blinatumomab用于中国成人复发性/难治性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标签、多中心、3期临床研究
入选标准
1)Ph阴性的前体B细胞ALL,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况:
-在诱导治疗后原发性难治,或在首次缓解后12个月内发生复发,或
-在接受异体HSCT后12个月内发生复发,或
-在首次或更多次挽救治疗后发生复发或难治;骨髓中原始细胞含量>5%(通过形态学测定)
2)知情同意时年龄≥18岁
排除标准
1)Ph阳性ALL受试者
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分类,Burkitt白血病受试者
3)存在CNS(脑脊液[CSF]分析确定)或睾丸活动性ALL
4)开始Blinatumomab治疗前6周内接受自体HSCT
5)开始Blinatumomab治疗前3个月内接受异体HSCT
七、CAR-T
CD19 CAR-T细胞治疗复发难治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入选标准:
1)CD19阳性复发或难治性ALL(符合以下任一情况):
a)诱导治疗后原发难治(≥1疗程后未缓解);
b)首次达完全缓解(CR)后12个月内发生复发;
c)接受过≥1次挽救治疗后难治或达CR后再次复发;
2)Ph+ALL患者必须是既往至少1种二代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失败;如果患者具有T315I突变,则不需接受TKI挽救治疗。
3)年龄≥3岁;
排除标准:
1)孤立的髓外复发;
2)活动期中枢神经系统(CNS)白血病。
3)入组前≤4个月内,患者接受过allo-HSCT,入选前患者必须已经完成免疫抑制治疗。
八、Venetoclax
一项在不适合接受标准诱导治疗的初治急性髓系白血病受试者中对Venetoclax联合阿扎胞苷与阿扎胞苷进行比较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入排标准:
1.受试者必须依照WHO标准确诊的AML患者,且因为年龄或合并症不适合接受标准的阿糖胞苷联合蒽环类药物的诱导治疗方案。
2.受试者必须≥18岁。
3.受试者由于以下原因必须被判定为不适合接受诱导治疗:≥75岁;或者≥18岁至74岁,且存在至少一种以下合并症:
o 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2或3分;
o存在以下心脏病史: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衰(CHF),或射血分数≤50%,或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o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65%或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65%;
o肌酐清除率≥30 mL/分钟至<45 ml/分钟
o中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1.5至≤3.0×正常值上限(ULN)
o被医生判定为与强化化疗相冲突的任何其他合并症必须由艾伯维治疗领域医学总监(TA MD)进行审核和批准,然后才可入选研究。
4.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
对于≥75岁受试者,0~2分。
或者对于≥18岁至74岁受试者,0~3分。
九、Venetoclax
一项在不适合接受强化化疗的急性髓系白血病初治受试者中对Venetoclax联合低剂量阿糖胞苷与低剂量阿糖胞苷进行比较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
入排标准:
受试者必须有AML的组织学证据(根据WHO标准),不适合接受强化诱导化疗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Ÿ
≥75岁或者Ÿ
≥18至74岁,且满足至少以下一条与不适合接受强化诱导化疗相关的标准: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2-3。
○存在以下心脏病史:需要接受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或射血分数≤50%,或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65%或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65%
○肌酐清除率≥30 mL/分钟至<45 ml/分钟
○中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1.5至≤3.0×正常值上限(ULN)
○医生判断存在不宜接受常规强化化疗的其它合并症,在入组研究之前必须由研究医学监查员对其进行审核和批准。
2.受试者的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Ÿ
0-2(对于≥75岁的受试者)或者Ÿ
0-3(对于18-74岁的受试者)
十、HMPL
评价HMPL-523联合阿扎胞苷在不适合接受标准剂量诱导治疗的初治老年急性髓系白血病中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疗效的多中心、开放I期临床研究
入组标准:
1)按WHO标准确诊的初治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除外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继发性AML或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骨髓增殖性肿瘤(MPN)转化而来的AML也可以入组;
2)年龄≥65岁且不适合接受标准的阿糖胞苷联合蒽环类药物的诱导治疗方案研究者根据患者的年龄、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力状态(PS)评分、合并症、指南推荐及临床实践综合判断患者是否能够接受标准治疗;3)ECOG PS评分0-1分;剂量扩展阶段,ECOG PS评分2分的患者也可以入组;
4)研究者判断的预期生存超过12周;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去甲基化药物和/或针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骨髓增殖性肿瘤(MPN)的化疗药物;
2)有髓系肉瘤或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患者;
3)依照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AML指南(2018,第1版),存在预后良好细胞遗传学特征的患者,如inv(16)、t(16;16)、t(8;21)、t(15;17);
4)患者的白细胞计数>25×109/L(允许使用羟基脲将白细胞降低至符合要求的水平);
十一、奎扎替尼(I期)
入选标准:
1)患者在进入研究时年龄在18-70岁之间;
2)基于世界卫生组织(WHO)2008年分类的新诊断、形态学记证实的原发性AML或继发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或骨髓增殖性肿瘤的AML(筛选时);
3)患者入组时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2;
排除标准:
1)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法美英分类M3或WHO分类有易位t(15;17)(q22;q12)的APL或BCR-ABL阳性白血病(即,急变期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进行APL诊断检查和用全反式维甲酸治疗(ATRA)但发现没有APL的受试者可以入组(在开始诱导化疗之前必须停用ATRA治疗)。
2)患者诊断为继发于既往由于其他肿瘤化疗或放疗的AML。
3)既往治疗过AML,除外以下治疗:
a.白细胞分离术;
b.用羟基脲治疗白细胞增多症;
c.头部放射治疗中枢神经系统(CNS)白细胞瘀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