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的相关知识
2016年12月16日 4686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致残等级
1)一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②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二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mmHg)〕;
③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④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三级
①尘肺Ⅲ期;
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③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四级
①尘肺Ⅱ期;
②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③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5)六级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七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X线胸片
4.1无尘肺(0)a)0:X射线胸片无尘肺表现。b)0+:胸片表现尚不够诊断为I者。
4.2一期尘肺(Ⅰ)a)Ⅰ:有总体密集度1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至少达到两个肺区。b)Ⅰ+:有总体密集度1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或有总体密集度2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4个肺区。
4.3二期尘肺(Ⅱ)a)Ⅱ:有总体密集度2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或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四个肺区。b)Ⅱ+: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或有小阴影聚集;或有大阴影,但尚不够诊断为Ⅲ者。
4.4三期尘肺(Ⅲ)a)Ⅲ:有大阴影出现,其长径不小于20mm,短径不小于10mm。b)Ⅲ+:单个大阴影的面积或多个大阴影面积的总和超过右上肺区面积者。
处理原则
5.1治疗原则尘肺病人应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并根据病情需要进行综合治疗,积极预防和治疗肺结核及其它并发症,以期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提高病人寿命、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5.2其他处理根据尘肺X射线分期及肺功能代偿情况,需要进行致残能力鉴定的依照GB/T16180处理。
6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