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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不能手术?这你就错了!

2016年09月20日 530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我们一直强调小儿脑瘫的治疗是一项综合过程,早期以康复训练为主,但是部分脑瘫儿童由于忽视了早期治疗,肌肉的挛缩、骨和关节的畸形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在这种情况下,物理治疗往往难以奏效,外科手术成为不可缺少的治疗手段。对于这类患儿,手术矫治是保证康复治疗计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

  根据人年龄越小,脑和神经系统的可塑性越大的发育特点,所以小儿脑瘫越早治疗,效果越好。脑瘫的治疗应包括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及手术治疗。早期干预包括氧疗、药物治疗和康复训练(康复训练对于脑瘫患者应是长期的)。手术治疗主要包括:解除痉挛的手术(如FSPR手术);各项关节矫形手术及改善平衡和协调能力的手术(如颈动脉外膜剥脱术)。

  其中,占绝大多数比例的痉挛型脑瘫患儿适用FSPR术,而非痉挛型脑瘫患儿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以肌张力不稳定增高和肌肉不自主运动为主要表现,以平衡和协调功能障碍为主的混合型和徐动型脑瘫相对多见,其主要病因是出生时中、重度窒息及病理性黄疸引起,此种类型的脑瘫可进行颈动脉外膜剥脱手术,以改善平衡和协调能力,改善运动状态。

  上文所提及的FSPR即功能性选择性腰骶神经后根切断术,由我国专家于1990年首先在亚洲地区运用于临床治疗上,在近二十年的发展改善后,已被业界同行公认为达到国际行进、国内领先的水平。FSPR术是通过对脊髓神经的处理,全面调整患者的肌肉张力,使痉挛肌肉的肌张力尽量接近正常状态。

  FSPR术具体的手术部位可以根据患者具体病情而定:在腰椎部进行手术可解决下肢痉挛,在颈椎部进行手术可解决上肢痉挛。在实施FSPR术的前后也应坚持长期正规的康复训练,从而保证疗效防止复发。如果脑瘫患儿存在剪刀步、脚内翻等畸形情况,那么在FSPR术后还应时行相应的矫形手术。

  因为脑瘫患儿的组织病变是非进行性的,表现在肢体上的症状是肌力不平衡引起的肢体畸形,破坏了肢体的力线而产生严重的肢体功能障碍,所以进行一次性多肢体多部位的矫形手术,主要是让患者的肌力得到平衡,特别适合那些肢体已经发生挛缩和变形的患者,还有经过理疗没有明显效果的患者。

  脑瘫二期矫形手术能将畸形矫正得较为彻底,矫正肢体的整体功能很快恢复,一般一周时间就能明显见效。同时非手术部位的畸形也能因此而得到矫正。随着各部分肌肉(如眼肌)逐渐用力正常,斜视等症状也就随之消失,语言障碍也会进而好转。需要记住的一点是,二期手术必须在解痉手术之后进行,否则这种矫形的效果无法保持。

  需要强调的是,脑瘫神经外科手术的效果与适应症的选择有着密切的关联:鉴于其治疗机制,对于痉挛型脑瘫或以痉挛为主的混合型脑瘫治疗效果突出;如果肌张力在3 级及以上者的患儿其痉挛程度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康复训练,术后能够使患者身体条件满足康复需求才能为康复治疗打下良好基础;如果患儿的身体随意运动功能良好,才能够配合术后康复治疗。

  严重肌无力、不可逆性骨关节畸形患者、智商小于50%等情况的患儿,手术治疗虽可纠正其强直状态,但因为患儿不能很好地配合术后的康复训练或是无法达到康复目标,因此也属于不符合此类手术的患儿;同时肌张力低下型、共济失调型脑瘫患者也被排除在手术适应症之外,因为此种神经外科手术对这些患儿完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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